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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即制定最低工资法令     拒绝“薪金咨询理事会”障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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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6/15

在受压迫人民阵线(Jaringan Rakyat Tertindas,缩写JERIT)和马来西亚社会主义党的号召下,约百人于2011年6月15日前往国会请愿,并呈交备忘录予首相、人力资源部、国会反对党领袖、国会劳工小组及后座议员俱乐部。示威者拒绝政府提出的“薪金咨询理事会”,敦促政府立即制定《最低工资法令》,让我国工人享有每月最少1500令吉的收入以维持有尊严的生活。

我国首相月入高达30000令吉,内阁部长月入也有15000令吉……这些部长高官要我国工人接受500令吉的月薪,这是“以民为本”吗?加上近年物价持续上涨,政府为了拯救富人的钱袋而不断削减给予人民的津贴,我国工人的实际工资一直在原地踏步,普罗民众的生活负担日益沉重,因此立法制定合乎人民生活水平的最低工资法令是刻不容缓的事情。

这份由受压迫人民阵线草拟的备忘录,获得多个党团支持联署,包括马来西亚社会主义党、马来西亚人民党、马来西亚人民之声(SUARAM)、社区通讯中心(KOMAS)、雪兰莪与联邦直辖区社区协会(PERMAS)、妇女之友协会(Persatuan Sahabat Wanita)、马来西亚青年团结组织(Solidariti Anak Muda Malaysia)、马来西亚青年与学生民主运动(DEMA)等组织。备忘录谴责政府在最低工资课题上欠缺诚意,并提出以下诉求:
1.  呼吁政府不要利用提呈《薪金咨询理事会法令》(Akta Majlis Konsultasi Gaji)作为障眼法或是大选的糖果。
2.  呼吁政府停止跟资方串通拖延最低工资法令的实行。
3.  呼吁政府采取坚定的政治意志,立即制定最低工资法令,确保我国工人享有1500令吉的最低工资。
4.  呼吁政府认真采取步骤去缩小我国日益扩大的贫富鸿沟。

政府在过去数年来接受了来自民间劳工团体的多份备忘录,也针对实行最低工资进行了多项调查,但是最低工资法令却迟迟无法落实。令人失望的是,经过了民间团体和工会的多番建议与施压,人力资源部宣布出来的却是,政府准备向国会提呈《全国薪金咨询理事会法案》,以取代《1947年薪金制定理事会法令》(Akta Majlis Penetapan Gaji)。

人力资源部长于2011年2月透露,政府为保安人员制定的最低月薪,是介于450-550令吉氛围内,这比我国的贫穷线720令吉还要低。有鉴于此,很多人都担心,政府会利用“薪金咨询理事会”作为挡箭牌,制定低于贫穷线水平的最低工资,去让我国工人(无论是本地工人还是外来工人)继续领取非人的低微工资。

还有令人质疑的是,人力资源部曾宣布会在2011年6月向国会提呈《全国薪金咨询理事会法案》进行辩论,但是这个法案并没有如期在国会排期提呈,反而加重人民负担的《商品与服务税法案》却“榜上有名”,显然政府连施展“障眼法”也意兴阑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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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要求给予工人有尊严、公平且公道的最低工资,是基于以下理由:

i.  我国政府要将马来西亚变成高收入过的意愿,跟工人工资低微的事实,是互相冲突的。
-  在马来西亚,一般工人的平均月薪是500-600令吉。我国政府在其所谓的“新经济模式”下,有意让我国在2020年达到高收入过的目标。可是,世界银行的研究显示马来西亚工人在过去10年的工资涨幅只有2.6%(全世界工人工资的平均涨幅是3.2%)。政府在第十大马计划下,要于2015年将我国每年人均收入提高到38, 850令吉(相等于每月收入3237.5令吉),但是以普通工人工资的如此涨幅,会有可能实现全民高收入的目标吗?(可能国阵政府所谓的“高收入”,并不包括底层工人。)
-  人力资源部长苏巴马廉于2010年8月曾经指出,在一项针对130万马来西亚工人的调查中,发现其中345的工人月入少于700令吉,比月入720令吉的贫穷线还要低。
-  根据受压迫人民阵线在雪兰莪州的调查显示,一个有两名孩子的家庭,每月的开支(包括房租、食物、教育开销、交通费、水费、电费等)总数超过3100令吉。
-  政府说会在第十大马计划下注重40%收入最低的家庭,同时又指出这些家庭的平均月入是1440令吉。因此,制定1500令吉最低工资是有根有据,也非常合理。

ii.  贫穷线
-  尽管马来西亚政府将贫穷线定在每月收入720令吉。但是根据国际标准的计算,我国的贫穷线应该是2012令吉(也就是平均家庭月入的50%),或家庭月入中位数的60%(1698令吉)。因此,我国的实际贫穷线应该是介于1698-2012令吉之间,而1500令吉最低工资的诉求一点都不过分。

iii.  人均收入
-  马来西亚目前的每年人均收入是26420令吉,也就是说我国每一个人民(包括没有做工的小孩、老年人、丧失工作能力人士等)每月应该获得2201令吉的收入。因此,为什么每一位打工人士不能获取1500令吉的最低工资?

iv.  收入差距
-  我国贫富之间的差距正日益扩大。
-  目前,40%最低收入的底层人民只获得国家收入的14.3%,而20%上层富人却享国家收入的50%。马来西亚的贫富差距最高的亚洲国家之一。
-  首相的月薪高达22,826.65令吉,加上一大堆津贴可达到30,000令吉(前提还要是这个首相非常清廉,不会获取其他见不得光的佣金等之类的“额外收入”)。一名内阁部长的月薪也有15000令吉。因此,恳请这些高官部长们不要高谈阔论说工人可以获取低微工资。

我国在这之前有  《1947年薪金制定理事会法令》,但是这个薪金制定理事会并无法有效发挥功能,只曾为4个领域制定最低工资,那就是店铺工人、餐饮与酒店业工人、戏院工人,及货柜搬运工人。薪金制定理事会于2010年曾建议为保安人员制定最低工资,而人力资源部长也宣布将于2010年7月为保安人员实行最低工资;但是,这项建议在资方雇主的反对下被展延,过后人力资源部长于2011年2月宣布低于贫穷线的最低工资予保安人员。

此外,至今仍然很多雇主不遵从薪金制定理事会的指示,薪金制定理事会形同虚设。既然现有的“薪金理事会”无法保障那几个领域工人的最低工资,而如果政府不坚决对付发给工人低于最低工资水平工钱的雇主,政府再设立另外一个“薪金咨询理事会”,又有什么作为?

我们不需要另外一个“薪金理事会”去“咨询”我国工人应该得到多少的最低工资,政府只要立法将最低工资定在1500令吉就能解决我国工人收入低微的问题,然后制定一个在不受雇主影响下可以定期根据物价水平检讨最低工资的机制。

如果政府真的“以民为本”,制定最低工资法令有什么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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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涨薪水不起百姓受苦     工人集会促拟最低薪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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